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详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地税法[2007]43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6]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