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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编报1997年国有农口企业年度决算的通知

  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地税法[2007]433号)。    

各区、县地税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报1997年国有农口企业年度决算的通知》(京财农[1997]2392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文件,认真做好国有农口企业199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严格执行国有农口企业征收所得税的各项规定。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编报1997年国有农口企业年度决算的通知
    京财农(1997)2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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