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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中贸易理事会北京代表处等14家常驻代表机构免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中贸易理事会北京代表处等14家常驻代表机构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30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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