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文书(试行)格式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详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地税法[2007]43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国税发[1999]177号)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试行)格式的通知〉的通知》(京政法制复字[2000]26号)的要求,特制定我市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文书(试行)格式(共20种),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复议文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办理复议案件时依法使用的法律文书。它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活动中执法的书面依据和凭证,是执法和用法活动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具有形式的规范性、内容的合法性、效力的强制性和制作的程序性等特点。
根据使用阶段的不同,行政复议文书可以分为申请阶段文书、受理阶段文书、审查阶段文书、决定和执行阶段文书、结案呈报表和通用文书六大类。
各单位应充分重视行政复议文书的使用与制作,确保本单位的行政复议文书在实体及程序两方面均合法、有效。
二、各单位法制机构人员应根据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市政府印发的《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认真学习和提高行政复议文书使用技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书制作规范、合法,促进办案质量与复议案卷质量的提高。
三、各单位在开展复议工作、使用复议文书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市局法制处反映。
附件:税务行政复议文书(试行)格式
二00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一)、申请阶段: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口头复议申请登记表
3、税务行政复议接待登记表
4、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处理审批表
(二)、受理阶段:
1、受理复议通知书
2、不予受理决定书
3、行政复议告知书
4、责令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阶段:
1、提出答复通知书
2、停止执行通知书
3、中止复议通知书(一)
4、中止复议通知书(二)
5、规范性文件转送处理函(一)
6、规范性文件转送处理函(二)
7、延长复议期限通知书
8、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四)、决定和执行阶段:
1、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
2、责令履行通知书
(五)、结案:
1、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呈报表
(六)、通用文书:
1、税务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回证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一)1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姓名 住址 电话
被 申请 人: 名称 地址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一)
2
口头复议申请登记表 编号:
申
请
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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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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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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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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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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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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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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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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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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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人 |
|
被
申
请
人 |
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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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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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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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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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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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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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议请求与事实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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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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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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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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