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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瑞中经济协会北京代表处等7家机构免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营业税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地税营[2009]21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瑞中经济协会北京代表处等7家机构免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301号)转发给你局,请参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瑞中经济协会北京代表处等7家机构免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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