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北京税收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等六项规章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地方社会事业建设费的规定>等六项规章的决定》已经2003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 王岐山
    二00三年十一月十日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