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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详见北京市政管委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通知(京政管字[2006]22号)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各区县人民政府: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按照大气治理和生活水平提高后的要求,职工住宅改变了以往只有集中供热和煤炉取暖两种方式的状况,新兴出现了采用燃气、电、燃油等多种清洁能源采暖的方式。为了保证职工冬季取暖的费用需求,报经市政府研究批准,现制定印发《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职工清洁能源自采暖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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