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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详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0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5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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