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详见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京财税[2010]713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