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北京税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7]17号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