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法规
|
政策解读
|
视频
|
问答
|
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北京税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函[2008]11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九年一月五日
相关问答
为什么固定资产折旧只有按照年限法计提才属于固定费用?
企业月营业利润为110000,投资损失20000元,财务费用100元,营业外收入
营改增后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做咨询的,请问有什么费用能抵扣销项税?
为什么管理费用一般都记在借方,如有记在贷方的管理费用会在借方用红字冲回呢?
财务报表上的管理费用比账簿上多,应该怎么怎么调整?
相关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城市公交站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农业用土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房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城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搜索排行榜TOP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房产税、城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从我省取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外商投资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代征单位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收藏中华财税网
|
把中华财税网设为首页
关于中华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