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强化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调解、和解能力。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信访等部门的协作,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附件:1.
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书
2.
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书回执
3.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处理审批表
4.
税务行政复议事项告知书
5.
税务行政复议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