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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通知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地方税务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应在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税名单后,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地税征[2006]287号)对名单之列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审核批准并办理免税手续。
    联 系 人:市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处 魏颍
    联系电话:66415588-0739
    联 系 人:市地税局营业税处 王京
    联系电话:88371730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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