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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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