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和《关于办理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的通知》(京商务资字﹝2010﹞314号)要求,经联席工作小组审核,现将第二批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1.霍尼韦尔(北京)技术研发实验有限公司 2.北京诺和诺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