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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批通过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和《关于办理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的通知》(京商务资字﹝2010﹞314号)要求,经联席工作小组审核,现将第二批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1.霍尼韦尔(北京)技术研发实验有限公司
  2.北京诺和诺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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