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2]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2] 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