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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3年税收月旬快报项目及口径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2003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调整和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现将2003年税收月、旬快报制度印发各地(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税收月快报项目在上年税收月快报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具体如下:
  (一)各项税费收入改为按预算级次上报,分为中央级收入、自治区级收入、盟市以下级收入。中央级收入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成部分。
  (二)删除第50项“绒毛”。
  (三)非银行金融保险营业税重新划归盟市管理,在盟市收入中统计,但收入级次不变,仍属自治区级收入。
  (四)区局下划盟市局管理的部分自治区级企业,具体指包头钢联股份、包头钢铁集团、包铝集团、包铝股份、稀土高科、大兴安岭林管局、呼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赉诺尔媒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宝日稀勒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盟市收入中统计、但收入级次不变,仍属自治区级收入。
  (五)删除第58项“其他收入”。
  (六)“清缴以前年度欠税”口径明确为:指清缴2003年以前年度欠税,包括呆帐税金入库。项目属性为本月入库数。
  (七)增加第69项“累计欠税(呆帐)余额”。反映2003年度以前年度欠税、2003年度欠税和呆帐余额合计数。
  二、2003年税收旬报删除“其他收入”项目,具体项目附后。
  三、报送时间:税收月快报为月后第2日(节假日顺延),税收旬快报为旬后第1日(节假日顺延)。
  四、报送方式:2003年税收月、旬快报数据仍通过电话上报。
  希各地抓紧时间,认真布置,保证2003年税收月、旬报及时准确报送。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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