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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依法成立的税务代理机构的通知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我省经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成立的税务代理机构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务代理行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3﹞94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一、已成立的事务所名单:
  云南玉溪仁人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玉溪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红河振兴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红河古雪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红河大地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曲靖正恒税务师事务所
  曲靖靖地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曲靖珠源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大理汇丰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昭通瑞光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龙信税务师事务所(禄丰)
  云南亚太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经纬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联通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同舟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云审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云能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天赢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云岭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云瑞税务师事务所
  文山安信税务师事务所
  云建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信联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亚欣奇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中兑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弘雄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晋屹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八方杰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誉方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佳达信税务师事务所
  昆明得力邦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二、新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各地可要求其出示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或其授权单位(即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批文,否则应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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