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政策的落实工作,及时、广泛、深入地宣传新的计税工资政策。基层税务机关要抓紧做好政策调整的相应工作,确保在2006年内新的计税工资政策落实到位,使纳税人依据新政策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新的计税工资政策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