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了帮助各税务分局更好地开展退(免)税评估工作,市局在2007年8月制发了《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业务操作提示(试行)》,供各分局参照运用。经过各分局近一年的实际操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修订完善,市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下半年起在退(免)税评估工作中正式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
2.各类分析表。
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doc各类分析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