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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2011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收入及售后公房管理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嘉定区税务局:
  你局《关于公有住房租金及售后公房管理费缓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嘉货〔2012〕1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沪地税流﹝2002﹞8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局所征管的下列单位2011年度公有住房租金及售后公房管理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单位和免征税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免征营业收入

免征营业税额

1

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

5245085.39

262254.27

2

上海邦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40422.70

47021.11

3

上海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678085.73

183904.29

4

上海嘉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5889.90

11294.50

5

上海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7131.20

25356.56

6

上海万涓物业有限公司

1693978.47

84698.92

7

上海翔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36328.90

21816.45

8

上海嘉定黄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6578.70

6328.93

9

上海能宝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1446359.80

72317.99

10

上海丰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01697.90

20084.90

11

上海国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074

803.7

12

上海锦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83973.90

74198.69

 

合计

16201606.59

810080.31

  对未列入上述名单的单位和收入,均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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